假冒伪劣屡禁不止,今天我们就来分析一下其形成的主要几个方面原因: 1、 正规企业方面的原因 由于企业和消费者之间信息不对称,所以假冒伪劣商品一般很难被消费者所发现,自然也就可以冒充正规商品在市场中进行销售。正规企业对假冒伪劣带来危害认知不足,不够重视。被仿冒的企业由于单个企业在人力、物力、财力方面都非常有限,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企业往往不只一家,而且有可能遍布全国各地,被仿冒企业根本无法承担打假所产生的巨大成本。正规企业对于防止假冒伪劣的侵害缺乏有效的防范手段。一些常见的防伪方法不断被破解仿造导致失效。 2、消费者方面的原因 首先大多数消费者并不能够辨别商品的真伪,每个消费者的知识都是有限的,而市场上的商品则近乎于无限,每天都会有大量的新名词、新材料、新产品被推向市场,在日新月异的商品海洋中,消费者的相关商品知识显得非常匮乏,他们很难区分商品间的不同与优劣。其次中国人传统的消费观念以及维权意识的薄弱。即使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到假冒伪劣商品,由于投诉维权过程比较繁琐,机会成本较高,消费者不但需要自己去质检部门花费一笔不算低廉的检验费获取一张具有权威性的质检报告作为证据,还要搭上大量的交通费用和时间、精力等,甚至还会由此而耽误了正常的工作。消费者放弃投诉维权的行为无形中又进一步降低了制假售假企业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风险,使得制假售假企业制售假冒伪劣产品更加的有恃无恐。 3、政府方面的原因 对于政府而言,由于假冒伪劣商品会扰乱市场经济的秩序、损害消费者权益、侵害正常生产商的合法利益、破坏国家的声誉,打击惩处制假售假企业政府责无旁贷。我国法律法规不健全、不完善,对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行为惩处力度太轻、处罚随意性较大,制假售假企业即使被查处,也无关痛痒,依然有利可图,这在客观上也为制假售假企业提供了铤而走险的机会。工商部门执法不严、打击不力、执法犯法也是假冒伪劣商品泛滥的一个重要原因。 4、造假者方面的原因 首先是违法成本较低。马克思的《资本论》里描述:“如果有50%的利润,就会引起积极的冒险;有100%利润,就会使人不顾一切法律。”造假的成本非常低,然而利润却非常高。而按照我国目前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一般都是按商品价格的2倍赔偿。在这种情况下,消费者维权反而有可能得不偿失。其次是对造假者打击困难。制售假冒伪劣产品人员流动性大,不易监管。制假行为越来越隐蔽,手段越来越狡诈,已由工改转为隐蔽,由固定转为流动。参与制假售假的单位和人员日趋复杂,暴力抗拒“打假”事件屡有发生。 企业要快速解决假冒伪劣的侵害,就要从自身入手,不能光靠外部解决。目前峥嵘时代科技最新的“一物一码”技术能够既经济又有效的为产品实现防伪功能,是各类大中小型企业最具性价比的选择。 欲了解相关信息请与我们的客服人员联系。